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按照《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、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审定,拟认定赖妍红等87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,公示期间,若有任何疑问,请直接向系部反映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系辅导员办公室电话:8312766
办公地点:221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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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9日
附件(2023级新生)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