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2018年有关放假时间安排,为提早统筹安排全年法定假日假期,尽量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,尽可能方便师生工作和生活,现就我院2018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1、元旦: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(连休周末安排有教学任务的,按原定教学计划执行,下同)。
2、清明节:4月5日至6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3、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4、端午节:6月1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5、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6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以上安排如无变动,将不另行通知。寒、暑假放假安排另行通知。
二、要求
1、请保卫办牵头,部署各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各单位应做好假期相关工作,保证学院师生安全、丰富学生假期生活。
2、各单位在假日期间,应妥善安排好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岗值班,假日值班安排表应在放假前两天报党政办公室。
党政办公室
2017年12月25日